我市正在实施50项民生实事,如您和家人接到0551-12340来电时,请认真、耐心地回答问题,一句“知道”“非常满意”是对我市民生工作的肯定和鼓励。
一、目标任务
1.实施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82人次。
2.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55人次。
二、资助条件
1.学生户籍(含大学入学前户籍)为本市学生。
2.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三、资助标准
1.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2.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
附: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咨询电话
屯溪区:0559-2514967
黄山区:0559-8537585
徽州区:0559-3510814
歙 县:0559-6822812
休宁县:0559-7510439
黟 县:0559-5521708
祁门县:0559-4527502
黄山市:0559-253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