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B12324272/202304-0002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生活,工作生活 发文日期: 2023-04-13
发布机构: 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3-04-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2023年《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3-04-13 09:21 信息来源: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2023年4月,黄山市残联印发了2023年《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市残联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残工委意见建议,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2023年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3个部分,分别为目标任务、补助标准、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2023年,为全市217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为279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33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2.补助标准。一是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二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其中省定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我市听力、智力、孤独症三类提标到每人每年16000元,脑瘫类提标到每人每年 18000 元。提标资金根据救助对象年龄划分由市、县财政分别承担。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

3.项目管理。一是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补助对象基础信息和补助情况应及时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系统”,县级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及有关报送工作。二是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对定点机构加强服务监督与协议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对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当地残联定点康复机构。三是各级残联与定点机构签订康复服务协议,双方按协议规定承担各自责任与义务。残联组织和定点机构要严格遵循协议约定,认真履行服务协议。加强风险防控,提高服务质量。各级残联要督促定点机构依据省、市残联关于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和精准康复服务有关文件要求,提高责任意识,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流程,为残疾儿童提供质优价廉、规范便捷的康复服务,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主要名词解释

(一)辅助器具:是指供残疾人个人使用的,能够补偿、减轻或抵消因残疾造成的身体功能的缺失或障碍的产品和器械。

(二)减证便民服务:指推行“三个一”行动(即一张表、一次路、一份档),强化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认真做好申请审核和政策制度宣传工作。对救助项目所需材料和流程要一次性精准告知,简化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要立即办理,尽快办结。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要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申请人并留档。

(三)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我市共有八家定点机构,分别是:黄山市残疾人培训就业康复和辅助器具服务中心、黄山市特殊教育学校、黄山市人民医院、歙县中医医院、黄山首康医院、黄山市贝蓓儿童康复指导中心、黄山市屯溪区阳光残疾人活动中心、黄山市蚂蚁力量康复服务有限公司。

四、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实施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向黄山市残联康复科具体咨询,电话:0559-2514027,联系人:李燕(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