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B12324272/202404-0004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4-12
发布机构: 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4-04-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4年黄山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作者: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4-04-12 16:35 信息来源: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为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帮助解决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生活障碍,提高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助推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根据《黄山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1项民生实事的通知》(黄民生办〔2024〕6号)要求,结合《2024年安徽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全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4年,为全市16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附件1)。优先安排易返贫致贫监测户、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迫切需求,不断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生活的自理能力和生活水平。

二、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且有家庭改造意愿;

(二)当地认定的生活困难家庭;

(三)住房具备改造条件;

(四)对无障碍设施依赖程度高,需求迫切。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改造易返贫致贫监测户、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

三、改造内容

根据不同家庭不同残疾人特点和需求,以消除残疾人居家生活障碍为目标,量身定制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方案,坚持一户一策,提高改造质量。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起居室、厅堂、厨房、卫生间、阳台、地面、通道、墙面、门窗等无障碍设施改造,能保障残疾人安全、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的智能化家居家电安装,排除用电安全隐患的水电线路改造和安全插座开关配置,以及必要的辅助器具适配等等,总体上覆盖户内院落、入户通道、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等六种生活场景,不断提高重度残疾人居家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水平。

四、实施方式

根据地域特点和改造规模,结合实际,可采取集中改造、个人分散改造并行的方式。集中改造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即以下第一种方式确定改造服务单位。改造对象分散且量少的地区,在商当地财政部门许可的条件下,可采取以下第二种方式进行改造。

(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实施改造。由当地残联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引入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统一改造。

(二)残疾人家庭自行改造,残联补贴。由当地残联指导,残联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或帮扶干部负责具体管理,让残疾人家庭自行或聘请工人进行施工,待验收合格拍照留存后,将资金补助给改造受益对象。

五、实施流程

(一)需求调查。由各区县残联牵头,以乡镇(街道)、村(社区)残联工作人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和协助理员队伍为主,依据年度计划改造任务数,结合中国残联下发的需改造对象名单,对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需求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家庭困难和急需程度排序汇总。

(二)改造对象确认。各区县残联按照摸底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经残疾人本人同意后,确定为实施对象,同时填写《黄山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2)。确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无法签字或作出决定的,由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代为签署意见;无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的,可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代办。

(三)预审评估设计。各区县残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评估设计,同时对实施对象的残疾情况、家庭经济条件等进行现场核实,对家庭环境等予以绘图并拍摄照片或视频记录。专业人员以入户调查及评估的资料为依据,对改造对象的无障碍需求和改造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按无障碍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个性化的建议方案。对不符合条件、超出实施方案范围或确实无法改造的,应予解释。未纳入当年改造范围的,其评估结果留作下年度的申请依据,参与下年度的申请排位。

(四)实施改造和验收

1.入户施工。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无障碍改造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有关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参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执行,设施类的改造具体可以参见《安徽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参考标准》(附件4)。改造施工时要充分考虑和听取残疾人的意见与建议,尽量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做到严控质量、文明施工、规范建设、确保安全。

2.验收拍照。施工结束后,区县残联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对所改造部位分别在施工前和结束后的同一地点、同一角度进行拍照留存。

3.交付使用。经区县残联验收合格的,施工方应为实施对象提供质量保证书。需要返工整改的,需于10日内完成,并再次验收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后,交付改造对象确认签收。

4.改造后评价。区县残联组织实施改造项目后评价,要对改造后的残疾人家庭成员进行满意度评价,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预审评估设计及验收和评价,填写《黄山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验收表》(附件3)。

(五)改造档案管理。家庭无障碍改造成果交付使用后,区县残联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建立每户改造档案,规范台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实施方案、资金拨付凭证、改造申请及审批表、改造情况表和改造验收单、各项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含电子档);监管材料、宣传材料等。

(六)改造数据录入。改造结束后,区县残联及时将每户改造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在数据录入时,务必做到严谨准确,改造内容填写真实,上传改造前后图片要清晰。

(七)抽查回访。区县残联应当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交付一年内,按一定比例开展回访工作,进行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市残联将组织开展对各区县无障碍改造项目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及时要求返工直至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确定年度目标,如期完成改造任务。各地要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倒排“十四五”工期目标任务,对全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存量做进一步摸底,核实确定改造对象。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确定年度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尽早谋划启动实施工作,编制用足资金预算,按年度序时推进改造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落实改造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将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二)完善改造方案,细化改造内容。各地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类别、程度、特点及需求,参照中国残联家改目录清单(附件5),围绕残疾人家庭出入口、地面、卫生间、厨房、卧室等高频生活场景,科学制定、完善家改目录,细化家改具体内容,优化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要从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出发,量体裁衣,一户一策,实行人性化和个性化改造。要着眼于选择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最可行、最实用的项目进行改造,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满足其生活所需。不得将当地残疾人补贴辅助器具配置以及粮、油、食品等日常消耗品列入改造内容;不得出现以简单配发一两件辅助器具代替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滁州市残联在2023年11月制定发布了《残疾人无障碍家居设施建设规范》(DB3411/T0024-2023)地方标准(附件6),各地可在改造中推荐使用。

(三)落实经费保障,加强资金管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作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容,列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 年版)》和《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地方人民政府落实支出责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各地要用好用足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根据中央补助经费、市级配套资金和工作需要,积极争取落实县级配套项目资金,单个家改资金标准由各地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统筹安排。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评估设计、改造验收等工作经费。采取措施整合部门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家改工作。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必须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通过政府采购、补贴等多种形式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开、透明,杜绝违规操作、偷工减料、徇私舞弊等问题。已享受民政适老化改造政策的残疾人家庭,不再进行无障碍改造。

(四)加强监管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家改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标准和流程,紧抓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紧盯事前、事中、事后各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确保家改工作质量。通过政府采购引入第三方机构承接家改任务的,要进一步完善综合评分细则,明确机构资质、服务流程、服务方案,质量保障、人员资格技术条件等,提供设计监理及验收服务的机构不得与改造施工机构同一家。同时,要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履约过程管理,严把设计验收质量关,可通过设立负面清单、引入准入推出机制等多种方式,约束和规范机构服务质量。各地要采取网上抽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要根据省市县民生办要求,履行监督考核责任,发挥考核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既要关注数量任务完成,更要关注改造质量效果,确保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五)准确及时录入改造信息,强化数据比对互认。中国残联无障碍改造信息系统填报的改造信息、图片数据等,能直观反映每家每户改造情况和质量水平,这是中国残联审计抽查及省市政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录入管理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填录残疾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改造内容、改造资金、改造图片等,保证改造内容录入符合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要求。特别是每户改造资金要真实合理,确保录入资金与实际使用资金、改造内容相符;特别是上传的相关图片要清晰,能够全面体现改造内容,真实反映同一场景改造前后变化对比效果,同一场景改造前后照片上传至少各一张。图片要求现场采集,确保真实有效,严禁出现图片复用、抠图修图等行为。信息录入要及时,录入修改等操作务必于当年12月底之前完成。同时,各区县残联要加强与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工作协调,及时开展改造数据交换比对互认工作。要统计民政部门适老化改造中有关残疾人的部分,及时准确录入中国残联改造数据库系统,并在改造详细说明栏内注明:该户为2024年民政部门实施的适老化改造对象,以示区分。

(六)大力宣传推广,营造助残氛围。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推广工作,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及家改惠残政策传播到残疾人中间,把民生实事做到残疾人心坎上。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在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意义,宣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宣传家庭无障碍改造给残疾人生活带来的便利,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进一步争取政府、社会等各方力量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居家无障碍改造体验馆或陈列室,开展居家无障碍体验活动,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各区县残联请于12月13日前将本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总结及成效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残联维权科。

附件:1.2024年黄山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数

2.黄山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

3.黄山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验收表

4.安徽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参考标准

5.中国残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目录清单

6.滁州市《残疾人无障碍家居设施建设规范》

2024年黄山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docx
2024年黄山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