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B12324272/202504-00021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4-25
发布机构: 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5-04-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

作者: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5-04-25 08:41 信息来源: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介绍基本状况调查的残疾人登记表R16选项“目前托养服务需求”,此项是了解16-59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求情况,为单选。

1.居家服务,是指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机构,以合适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和社区中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长期需要专人照料或护理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2.日间照料,是指在各级、各类日常照料机构中,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托型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3.寄宿托养,是指在各级、各类寄宿制托养机构中,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寄宿型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4.无需求,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没有接受托养服务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