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黄山市“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一项残疾人普遍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是残疾人保障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更好地满足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主要目标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2026年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不少于349人。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是指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 定退休年龄)的持证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将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纳入项目。各地可以根据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和服务保障能力及需求迫切程度,确定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覆盖范围。
(二)服务内容。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GB/T37516-2019),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的服务。
(三)服务形式。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或是缺乏适合承接服务机构的地区可以探索开展家属、邻里互助等其他社会化服务方式。
(四)补助标准。2026年度,寄宿制托养服务省级标准每人每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省级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20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从各级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支出,其中,市级资金补助500元/人。
各地可以整合多种资金渠道,按照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布局、服务能力、市场情况等研究确定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际补助标准,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服务补贴制度、出台服务规范标准。地方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项目绩效目标任务,掌握残疾人对寄宿、日间照料、居家等不同形式的托养服务需求,精准服务,以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为主要载体,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与辅助性就业服务有机融合,确保托养服务形式不缺项、不漏项。各地应及时制定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或实施办法,防范化解托养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做好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数据录入 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大中央补助资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项目之间的统筹力度,优先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尤其是中央直达资金,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传媒手段,宣传报道党和政府对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让“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托养一人,幸福一家,影响一片”实施成果深入人心。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定期分析识别,确保及时发现并应对负面舆情。
黄残联【2026】3号 此件为准—关于2026年黄山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黄残联【2026】3号 此件为准—关于2026年黄山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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