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惠残项目管理,经研究,我会将进行询(议)价招标第三方机构对2025年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限价
项目名称:黄山市2025年度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项目限价:本次绩效评价费用不超过5万元,报价含税、差旅费、食宿费和通讯费等
二、项目内容与范围
1.中央资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残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4〕132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5〕512号);
2.省级资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4〕1398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清算下达2025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5〕125号);
3.市级资金:《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困难残疾人救助民生实事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残疾人个人创业补贴配套资金的通知》(黄财社〔2025〕95号)等;
依据以上文件对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残疾人创业就业、教育资助、实用技术培训、“阳光家园”托养,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残疾人文化服务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合计约1467.865万元。
三、工作要求
1.第三方机构应制订详实的评价方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走访受益群众等形式,对全市7个县区开展年度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主要针对市以上(含市)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效益及县(区)资金预算和使用等情况,按照项目决策及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科学量化评价;对全市(11个)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的综合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内容、服务实施、服务效果等规范化建设方面进行量化评价。
2.第三方机构通过绩效评价分析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和日常管理上存在的不足,找出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规范支出管理行为等。
3.评价机构要指定一个固定评价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自始至终完成评价工作,并为评价人员提供专用的设备、车辆及其他有关资源配置。评价团队应于11月上旬启动、11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并于12月上旬提交相关绩效评价报告。
四、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2. 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 以前独立承担过省、市民生工作及类似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审方式
市残联组成评审小组,对参加报名此项目的第三方所提供的资质和方案进行审核,采取最低价成交。当出现2个及以上最低价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方。
六、其他事项
1.此次询价结果有效期为2年(2025年、2026年)。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报价函;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以往类似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业绩合同影印件等。
3.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日前;报名地点: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6楼西侧)。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童金宝,电话:2534027。
七、业务文件
(1)根据2025年《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黄残联〔2025〕7号)、《黄山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黄残联〔2023〕31号)等,评价各县(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实施情况;根据《残疾儿童康复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安徽省地方标准)、《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残疾儿童康复项目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等,评价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
(2)根据《黄山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黄残联〔2019〕14号)、《黄山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细则》(黄残联〔2019〕45号)、《黄山市残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修订)》(黄残联〔2023〕30号)、《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皖残联〔2021〕47号)、《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皖残联〔2022〕23号)、《安徽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皖残联〔2021〕43号)、《关于转发〈“十四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办〔2021〕37号)、《关于印发2025年30+1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民就劳办(民生)〔2025〕3号)、《关于印发2025年黄山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残联〔2025〕9号)等,评价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残疾人教育资助及惠残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情况。
(3)根据《2025年黄山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黄残联〔2025〕9号),评价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情况。
(4)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文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289号)评价残疾人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开展情况。
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0月27日